这正是儒家思想中最基本的问题,对后代儒学特别是宋明儒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。
第三乐是指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,这是君子的社会责任感,也是君子人格的社会价值的实现。情是重要的,是美与乐的心理基础,王夫之甚至说:我情自性,不能自薄。
这样,王艮所理解的体,实际上就是人的身体,是现实而具体的生命之体。真乐与七情之乐的关系,就是真己与躯壳即形体我的关系,后者是从具体存在上说,前者是从本体体验上说。苟为无本,七八月之间雨集,沟浍皆盈。[52]《朱子语类》卷四十。他强调音乐能够善民心、移风易俗、血气和平、天下皆宁[20],正是从这种理论出发的。
心中诚有其物,即是心怀万物,而没有物我、内外之限隔,自然能体验到天人合一之乐。孔子也从美学的意义上讨论过音乐,但他主张,必须将美学上的美与道德上的善统一起来,否则,再美的音乐也是有缺陷的。因此,君子身以为主心,应是身以心为主。
道的本义是道路,道就是行走的路,《中庸》说遵道而行,即是此意。义外也这一命题,但它只是以应用范围来规定内和外,而不是像告子那样,从主客关系说明内和外,因此,二者有原则性的区别。至于《子思》二十三篇从何而来,与《中庸》有何关系,这些问题从汉代开始就不清楚,引起了很多争论。由于心没有固定的意志、志向,不同的教就会使心向不同的方向用思。
《中庸》说: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。苟有其情,虽未之为,斯人信之矣。
这又说明,子思在引用孔子言论时,是有自己的选择和发挥的,正因为如此,才有所谓思孟学派的出现。这与思孟学派有极其密切的关系。但是,《性自命出》又提出心志的问题。即使是单独出现的情字,也有许多是讲情感的。
上好义,则民莫敢不服。孔子的学生子贡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,因此说出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[14]这句非常重要的话。《孝经》相传为曾子所作,或曾子弟子所记,其中提出哀戚之情,这显然是指情感而言的,即便是作实解,也是讲哀戚这种情感之实,不是脱离情感讲所谓真实。这同不以其情,虽难不贵具有相同的意义。
它不仅是以情解性,性情统一。反己修身而近仁,这是从孔子到孟子的一个主要思想,而修身的实质在于修心。
又说: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。照梁代的沈约说,《中庸》《表记》《坊记》《缁衣》皆取《子思子》[22],这话不是没有一定道理,因为它们都很关注性情问题,特别是情感问题,就是说,它们是属于同一个思想系统的。
对于心与道的关系,《性自命出》提出凡道,心术为主的观点,说明心在成道、修道和行道中起主要作用。这是否能说明,子游在传授文献的同时,作出了自己的解释,而他的解释又成为思孟一派的重要来源和依据呢?完全有可能。一种是解情为情感即喜怒哀乐等等之情。这种回答明显地向着内在化、主体化的方向发展。其次,对于教的解释,也有不同。心知之性是指知觉能力,喜怒哀乐之情便在其中,心与物的感应首先是知觉活动,同时就出现了各种情感活动。
但是,性动起来之后,就已经是情了。《性自命出》在提出命-性-情-道的顺序之后,又说:始者近情,终者近义。
这里所说的用心各异究竟是什么意思,尚不清楚,会不会改变人性,它没有说,不过教对于心如何用的问题有重要作用,这是可以肯定的。如果按第二种解释,义就是善的标准。
它提倡本真的自然情感而反对虚伪和欺诈,认为凡出于本性之情,都是好的、美的,而凡人为可恶也,凡人情可悦也。但思是与情感联系在一起的,是一种情思,不是纯粹的对象思维。
善不善的判断是由性做出的,但是何者为善,何者为不善,则要视客观形势而定。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从《乐记》中可以得到一些启发,进行一些比较。心的问题,是一个心灵的问题,又关涉到主体性的问题。所善所不善,势也的意思是完全一致的。
所以它又提出凡用心之躁者,思为甚的说法,说明心有不同的用法,用心太躁,就是思的问题了。思虽然发生在性与物之间,是中介,但有明显的主动性,要做到这一点却又有很大的难度,所以说凡学者求其心之为难。
《性自命出》不仅将情感作为天人性命之学或心性之学的重要内容,进行了较其他文献更多更充分的论述,而且从正面的意义上评价了情感。感于物而动,性之欲也。
要做出善不善的判断或抉择,便有势的问题,即由势引出来。即便是作情实解,也有很复杂的情况。
《性自命出》并没有这种天理、人的明显对立,它说过所好所恶,物也,但仍然是性为主(所好恶前面已经解释过了),即表现了主体精神。首先,《性自命出》提出性的普遍性问题。以生说明性与仁,这是《性自命出》的一个重要贡献。孔子还提出好仁恶不仁的好恶之情,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情感。
这也就佐证了《中庸》中的这句至关重要的话,应当是子思的或子思学派的。《性自命出》便是从这层意义上说的。
关于情感与礼乐的关系,在《礼记》的其他文献中还有论述。与此相关的是,善也应是客观的,即具有客观意义。
总之,物虽能取性、动性,但性仍是原来的性,并不因物而变化,性对物有好恶,而物不能决定性之好恶,这就是凡性为主。作为孔子原典,《论语》中只出现两次情字,另一处是《子张》中子张答阳膚问法律方面的话: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